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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11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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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被诉因证券虚假陈述导致民事赔偿第128-130号案件开庭

11月25日上午九点三十分,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以“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”为由,起诉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第128-130号民事赔偿案件,原告索赔金额为233,046.26元。公司高度重视,按照尊重投资者、维护现有股东及股民利益、依法依规等原则准备了应诉方案,公司委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(昆明分所)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。经公开庭审后,法庭宣布,休庭。截止到20141125日,公司公告的案件的已经全部开庭审理。案件若有新进展,公司将会及时披露,敬请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