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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5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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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起诉何学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追偿案件开庭改为质证
    本公司于2015311日、2015516日披露的,本公司因“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”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向公司原控股股东何学葵提起的6起民事诉讼案件,原定于520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。2015520日上午九点三十分,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,合议庭经过讨论,当庭宣布上述5个案件由开庭更改为质证,未开庭审理。上述案件的开庭审理及判决进展情况,敬请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。